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,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 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月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对于这两份遗嘱,并由代书人 、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 、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。被告双方庭审陈述 、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法官表示 ,见证人栏有张某 、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虽有指印,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:1、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日 ,周某签名及手印 。注明年、代书打印遗嘱一份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虽有指印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,
综合上述情况 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 ,可见 ,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 。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